請各位 plogger 注意:
我已經聯絡『樂多』的 area43 有關模版著作權與使用上的注意事項,基本上只要符合下列規定,你就可以使用樂多的模版:
1. 不能用在營利的 Blog 平台上
2. 必須在首頁加上「樣板設計及版權所有 ─ 樂多」連到blog.yam.com就可以
所以,像是宜蘭的行動網誌,因為為非營利的 Blog 平台就可以使用。而像是台灣的 『Q!Ba』 與大陸的 『BlogHome』 與『土豆網』,因為是營利的 Blog 平台,所以就沒辦法使用樂多的模版。
當然,如果你是用 pLog 平台來架設個人網誌,而沒有涉及到商業行為。那就可以使用樂多模版。
請請各位特別注意。
Mark
** PS. 如果 Q!Ba 不收錢,那又另當別論了。呵呵!
** 使用樂多模版的同時,也請各位感謝樂多的網頁設計師的創意,有那麼多的新鮮貨讓我們來嘗鮮。
早上問MARK時,除了帶有讚嘆fragileness的創意之外,有點無厘頭的問是不是可以抓樂多的CSS來用!
心想應該不可能吧,正想找幾個樣式來看能不能怎麼修改的時候,
就看到MARK聯繫的結果,而且樂多也讓我意外的同意釋出非營利使用耶!
希望也能有創意做出好看通用的模版出來....
先謝謝fragileness、MARK與樂多的辛苦與分享....
那我就按照授權規範「不客氣」地來使用喔!